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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大v黄生非吸案判决生效,公众如何避免资金受损?

来源:腾讯网    时间:2023-08-28 19:16:23

黄生、古松、张一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深圳市喜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有了新进展。

8月18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发布《(2023)粤0304执11549号关于黄生、古松、张一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执行公告》,称(2021)粤0304刑初1179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刑事审判部门依职权移送强制执行,本案执行事项为退缴在案的人民币3381万余元按剩余未兑付本金金额分别发还参与债权转让的集资参与人。


【资料图】

执行公告称,现上述3381万余元已经执行到位,可以按剩余未兑付本金金额发还给经上述生效刑事判决书确认的参与债权转让的1849名集资参与人。

黄生是知名的网络大v,创办了“黄生看金融”等自媒体矩阵,文风夸张。全网粉丝超500万,几乎每篇文章阅读量都达到“10万+”。

2014年,深圳市喜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旗下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喜投网上线,黄生是第一大股东,自然人古松为第二大股东,和才(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三大股东。

黄生曾表示,喜投网是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平台,致力于打造一个公开、透明、高效、安全、快捷、诚信、普惠的创新性互联网金融平台。

在P2P平台接连暴雷后,2020年2月,喜投网宣布良性退出,关闭了提现通道。2021年7月5日,黄生曾在微信群表示,喜投网当天兑付8430万元后,综合累计已兑付金额约6.62亿元,并称此次兑付后,全部出借人的充提差本金已经兑付完毕。

但当年7月15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发布通报称,警方已于7月13日对喜投网股东黄某、古某、高管张某三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敦促相关借款人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及时归还借款本息。

2021年8月26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发布关于“喜投网”平台的案情通报。

通报称,8月18日,黄生被正式批准逮捕;经司法鉴定所初步确认,平台停标日期为2020年2月28日,出借人待偿充提差本金约6.62亿元,涉及人数达5635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初步核对,平台已兑付出借人金额约6.59亿元,涉及人数6068人。

2022年8月25日,“喜投网”平台非吸案在深圳福田法院开庭审理。今年1月3日,“喜投网”非吸案正式宣判,黄生作为被告之一,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今年8月18日,福田区人民法院发布的执行公告意味着上述判决生效。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向“法度law”分析称,所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蓝天彬律师说,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司法解释,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提起公诉后退赃退赔的,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蓝天彬律师认为,金融大v黄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应该与其积极退赃退赔有关。

蓝天彬律师提到,作为大v,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更应合法合规地做生意。

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韦伟律师向“法度law”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行为人是具有金融知识、法律知识的普通人,还是某领域的大V、专业人士,如果触犯了刑法都要承担刑罚。

韦伟律师提醒,一方面,某领域的大V、专业人士不能利用自身的流量和影响力,从事违法违规行为,把粉丝作为吸金的对象,相关部门应对这些人有所监管。另一方面,公众不能盲目相信大V的所有言论,应提高辨别能力和警觉性,避免资金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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